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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8
场外期权(Over the Counter Options,一般简称为OTC options,也可译作“店头市场期权”或“柜台式期权”)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的金融期权合约的交易。
其具有以下特点:
定制性:合约条款可以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量身定制。
交易对手风险:由于交易不通过中央清算机构,因此存在较高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透明度较低:交易信息不像交易所期权那样公开。
流动性较低:相比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场外期权可能较难买卖,特别是对于非标准化的合约。
场外期权的交易模式举例:假如投资者A看好某只股票会涨,可以在其股价较低时买入看涨期权,待预期兑现后,行权获得成本低于市场价格的股票,或者转让期权来实现盈利。例如,A看好B股票的升值空间,当下便付了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如10元),并约定1个月后以特定的价格(如100元)来买这只股票,如果1个月后没有付尾款,期权费就不要了。而在这1个月内,股价果然上升,A便付了尾款,并转手把股票以更高的价格(如200元)卖给了其他买家。这样,A便以少量的自有资金(10元期权费),在1个月内获得了较高的收益(这里是100元,浮盈了900%)。其中,约定的期权费就是期权成本,1个月时间是期权的期限,B股票是期权挂钩的标的,约定的100元价格便是名义本金。即便股票价格下降,A损失的也只是期权费,而非名义本金。在此交易中,A是期权的买方,拥有选择是否购买股票的权利,为此付出了期权费;而卖出期权的一方,履行卖出股票的义务。
目前,内地个人投资者还无法直接参与场外期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股票股指类等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应当是符合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中,法人、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参与的,需满足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的“532”条件;产品参与的,需满足最近一年末管理的金融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具备2年以上金融产品管理经验,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525”条件。
另外,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个股标的范围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当期名单,且禁止变相成为投资者交易通道。
需要注意的是,场外期权是一种非标准化金融衍生品,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但相应的风险也较大。在进行场外期权交易时,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和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交易策略。同时,要确保通过合规的机构参与交易,以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近期有网传消息称部分公募基金经理可能通过场外期权进行违规操作,比如利用场外期权放高倍杠杆做多某只股票,然后用公募基金抬拉股价以在场外期权市场获利,这种方式较为隐蔽且可绕开一定监管。但相关公募基金公司对此进行了否认。监管部门对于场外期权业务有明确规定和监管要求,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对于此类业务,投资者也应该保持警惕,避免参与不规范或可能涉及违规的交易活动。